北京王女士诉徐某变更抚养权纠纷一案,定于2025年8月12日下午16时30分在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第二法庭开庭审理。(李顺华律师、韩海祥律师代理)
原告王女士与徐某于2015年登记结婚,育有一女。因被告脾气暴躁,平时经常对原告及女儿恶语相加,且无固定正式工作、痴迷于玩手机游戏,致使家庭关系紧张、矛盾重重。2023年,原被告感情破裂,原告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庭审过程中,原被告达成调解协议。其中约定婚生女由原被告双方共同抚养,于每周一、周二、周三同被告共同生活,于每周四、周五、周六同原告共同生活,每周轮换一次。后因抚养问题,被告多次到原告住处故意找事,大吵大闹,严重扰乱原告及女儿的正常生活、学习秩序。女儿也多次、明确地表示不愿意同被告一起生活。原告认为,其与被告婚生女继续由被告抚养,不利于其成长,出于对子女身心健康着想,不应再由被告抚养,为此,特向法院提起本诉。
声明:本文中有关理由和法律适用仅为便于公众初步了解案情,且仅代表当事人对该案的初步诉讼观点,不代表本账号对有关案件事实认定,有关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最终以法院判决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