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问:政府发了征地预公告,能不能直接去法院起诉?先别急,这得从法律性质说起。
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政府在正式征地前会发“预公告”,主要是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和风险评估,就像盖房子前先画设计图,属于征地的“前期准备工作”。最高法司法解释明确:这类预公告属于“过程性行为”,就像做菜时的备菜环节,还没到“下锅”的正式阶段,不具有最终法律效力,所以不属于法院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简单说:预公告只是告知征地计划,还没做出正式征收决定。如果对预公告有疑问,更应该关注后续的正式征收决定、补偿方案等关键环节。遇到征地问题,先分清楚“程序阶段”,才能精准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