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行政诉讼领域,撤销征收机关作出的征收决定堪称“司法硬仗”。这类案件往往涉及地方发展规划、公共利益界定与个体权益保护的复杂博弈,司法实践中撤销率极低。然而,河南省某市中级法院的一份行政判决却打破了这一常态—宋先生等人在专业律师的代理协助下,成功促使法院撤销了某县政府作出的《征收决定》。这场胜诉背后,不仅彰显了司法对行政权力的监督,更凸显了专业律师在破解征收困局中的关键价值。
一、看似合法合规的“征收”迷局。
某县政府于2020年12月作出了《征收决定》及《某自然村征收与补偿安置方案》,要对宋先生等人所在村的村集体土地及房屋实施征收。从表面看,县政府以 “道路升级改造” 的公共利益名义决定实施征收,还称《征收决定》作出前履行了补偿安置方案征求意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听证等程序,并称已与百余名村民签订补偿协议。县政府援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作为法律依据,试图将集体土地征收纳入国有土地征收程序,形成“合法合规”的表象。但实际上,该《征收决定》只是在形式上套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程序,并非是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标准对宋先生等被征收人予以补偿。
对宋先生等人而言,这场诉讼从一开始就面临多重困难。他们的宅基地及房屋确在“征收”范围之内,且县政府已启动实际“征收”工作,传统认知上“民告官”诉讼当中老百姓的弱势地位似乎预示着这种情况已成定局。但之后经过咨询,他们决定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最终委托了李顺华、韩海祥代理所涉及的征收补偿纠纷。
二、律师破局:从法律细节中寻找关键突破口。
宋先生等人的代理律师—李顺华、韩海祥律师并未被县政府的表面程序所迷惑,而是聚焦案件核心法律问题展开攻坚:
一是精准锁定法律适用错误问题。律师团队敏锐发现,涉案土地虽经省政府批复征收,但尚未完成集体土地转国有程序,房屋仍属集体土地上建筑物。县政府适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作出《征收决定》,属于典型的 “适用法律错误”。这一发现直击行政行为合法性的根基。
二是揭示职权越位本质问题。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律法规,集体土地征收需严格遵循相关法定流程。律师团队指出,县政府在未完成集体土地补偿工作的情况下,再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构成 “重复征收”,明显超越法定职权。这一论证切断了县政府主张 “程序合法” 的链条。
三是解构公共利益抗辩。针对县政府“撤销决定将损害公共利益” 的主张,律师团队提出:涉案补偿安置实际仍按集体土地标准执行,被诉征收决定并未作为补偿依据。这意味着撤销该征收决定不会影响项目推进,仅是回归法定补偿程序。这一抗辩彻底瓦解了对方的核心论据。
三、司法回应:代理律师专业意见推动案件胜诉。
河南省某市中级法院最终采纳了原告代理律师的核心观点,判决撤销被诉征收决定。判决书明确指出:县政府在集体土地未完成转用前,适用国有土地征收法规作出决定,既超越职权又适用法律错误。同时,法院否定了所谓“撤销会损害公共利益”的主张,强调回归集体土地征收法定程序更符合法律要求。
四、本案胜诉的价值与意义。
这一判决的价值和意义不仅捍卫了宋先生等人依法获得公平补偿的重要权利,更明确了集体土地征收的法定边界—即使涉及公共利益,行政机关也必须在法律框架内行动。而这一正义判决结果的实现,离不开代理律师对法律条文的精准解读与适用、对行政程序的深刻洞察以及在与公权力博弈中敢于斗争的专业精神。
在征收纠纷中,个体面对行政机关往往处于信息与资源的弱势地位。本案证明,专业律师的介入不仅能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支持,更能通过精准的法律论证,推动司法机关纠正违法行政行为,最终实现个案正义与法治进步的双重价值。这正是法治社会中,专业律师角色不可或缺的深刻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