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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讼资讯 【开庭公告】山东曹先生与潍坊某置业有限公司、某建材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上诉一案> 【开庭公告】山东曹先生与潍坊某置业有限公司、某建材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上诉一案
    2026-04-03

    【开庭公告】山东曹先生与潍坊某置业有限公司、某建材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上诉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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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曹先生与潍坊某置业有限公司、某建材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上诉一案,定于 2026 年 4 月 10 日 15:30 在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五审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李顺华律师、韩海祥律师代理)

    上诉人曹先生因不服山东省安丘市人民法院(xxxx)鲁 xxxx 民初 xxxx 号民事判决书,就其与被上诉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依法提起上诉。案涉工程为某公寓楼及 1#、3# 楼外墙保温和真石漆工程,上诉人认为一审法院存在基本事实认定不清、证据审核认定错误、适用法律不当、程序违法等情形:案涉工程已验收合格且被上诉人存在未经验收擅自使用的情形,工程质量风险已依法转移,且外墙保温工程已超出合同约定 5 年保修期;案涉司法鉴定意见书及鉴定报告存在程序违法、适用标准错误、结论缺乏事实依据等问题,不应作为定案依据;被上诉人主张的未实际发生的拆除重建费用无事实和法律依据,且其尚欠付上诉人工程款构成先行违约;同时一审法院未准许上诉人调取监理日志的申请,变相剥夺诉讼权利。上诉人据此请求二审法院撤销一审判决相关判项,依法改判或发回重审,并判令一、二审相关费用由被上诉人负担。

    声明:本文中有关事实理由和法律适用仅为便于公众初步了解案情,且仅代表当事人对该案的初步诉讼观点,不代表本账号对有关案件事实认定,有关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最终以法院判决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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