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作出(2021)浙行申1478号行政裁定,裁定对该案提审。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得以维护。
2022-06-14将于2022年6月15日上午九点,由李顺华律师代理,在秦皇岛市中级人民法院线上法庭开庭审理。
2022-06-13将于2022年6月13日下午一点半,由李顺华律师代理,在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线上法庭开庭审理。
2022-06-132022年6月16日下午两点半,由李顺华律师,韩海祥律师代理,在浙江省高院第八法庭询问。
2022-06-102022年6月23日上午八点半,由李顺华律师,韩海祥律师,在阳城县法院第四小法庭开庭。
2022-06-102022年7月8日上午九点,有李顺华律师、韩海祥律师代理,在盐都区法院网上开庭。
2022-06-082022年6月9日14:00,由李顺华律师、韩海祥律师代理,在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法院第14号法庭开庭(网络庭审)。
2022-06-032022年6月8日16:00,由李顺华律师、韩海祥律师代理,在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第31号法庭开庭(网络庭审)。
2022-06-032022年6月7日14:00,由李顺华律师、韩海祥律师代理,在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一法庭听证(网络庭审)。
2022-06-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