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王女士诉徐某变更抚养权纠纷一案,定于2025年12月3日9时30分在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线上开庭审理。(李顺华律师、韩海祥律师代理)
上诉人王女士与徐某于2015年登记结婚,育有一女。因被上诉人脾气暴躁,平时经常对上诉人及女儿恶语相加,且无固定正式工作、痴迷于玩手机游戏,致使家庭关系紧张、矛盾重重。2023年,上诉人与被上诉人感情破裂,上诉人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庭审过程中,二人达成调解协议。其中约定婚生女由双方共同抚养,于每周一、周二、周三同被上诉人共同生活,于每周四、周五、周六同上诉人共同生活,每周轮换一次。后因抚养问题,被上诉人多次到上诉人住处故意找事,大吵大闹,严重扰乱上诉人及女儿的正常生活、学习秩序。女儿也多次、明确地表示不愿意同被上诉人一起生活。上诉人认为,其女儿继续由被上诉人抚养,不利于其成长,出于对子女身心健康着想,不应再由被上诉人抚养,为此,特向法院提起诉讼。但一审法院却驳回了上诉人的诉讼请求,该判决与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严重相悖,上诉人对一审判决不服,现已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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