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铁们,千万别跟风!听说拆迁就忙着盖楼想多拿补偿,这可不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和《国土资源部关于完善征地补偿安置制度的指导意见》都明确规定,征收范围确定后,新建、扩建房屋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不予补偿。而且抢建的房子很可能被认定为违建拆除,得不偿失。咱要把属于我们的合法补偿利益争取到最大化才是正道!